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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民警心理健康工作规范

2014-9-20 10: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758| 评论: 0

       民警工作或生活遭遇重大事件、心理出现危机时,应按照性质和程度,及时提供心理疏导或危机干预,其中参加重大救援行动、使用武器警械毙伤人员、遭遇暴力袭警、负伤或目睹战友伤亡以及有自杀自残、严重暴力倾向的,应在48小时内得到心理辅导或危机干预。”昨日,甘肃省公安厅印发公安民警心理健康工作规范明确规定。

  据悉,该规范明确了省、市(州)、县(区)公安民警心理健康工作机构建设问题。公安民警心理健康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在预防、尊重科学,以人为本、严格保密的原则,面向全体公安民警、公安现役官兵及辅助人员,以知识普及、健康普查、心理检测、心理训练、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等为主要工作内容。同时要通过聘任、录用、培训等方式,建立由专家学者、职业心理师、心理教官和心理辅导员组成的全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库。省厅选送部分优秀心理教官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心理健康业务培训,每年举办培训班分期分批轮训全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人员,不断提高心理健康工作水平和职业能力。

  规范要求,各级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民警身心健康保护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狠抓各项措施,加强专门人才培养和警务保障,不断提升全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工作水平,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职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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